采取针对科技巨头的反垄断行动是美国两党的共识。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建议采取措施规制科技巨头的平台垄断行为,包括拆分平台、加强反垄断立法、强化反垄断执法等。但鉴于科技巨头们也展开了反击,种种制约因素决定了针对他们的反垄断行动或旷日持久,也不能保证取得胜利,还需要更多的司法实践乃至国际通力合作,才能遏制他们的垄断行为。 |
美国政府对科技巨头的反垄断清算正在推进中。 虽然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各行业的背景下,亚马逊、脸书等美国科技巨头蓬勃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可以高枕无忧。在2020年的最后几个月,美国司法部、联邦贸易委员会先后对谷歌、脸书发起反垄断诉讼;今年3月,美国会参众两院都举行了反垄断听证会,酝酿多条有针对性的草案。 这一系列动作,是美国政府自1997年对微软发起反垄断诉讼以来最大规模的反垄断行动,可能预示着美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盛行新自由主义、放松反垄断监管的“新镀金时代”行将结束。 “科技巨头时代”到来 美国科技巨头已俨然成为当今时代的“石油大亨”。 在19世纪末马克·吐温所谓的美国“镀金时代”,以洛克菲勒的标准石油公司为代表的工业巨头们纷纷建立垄断帝国,统治了石油、铁路、钢铁等第二次工业革命后的新兴产业。 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逐步放弃自“罗斯福新政”以来的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转向新自由主义,美国进入一个“新镀金时代”。在信息革命的加持下,IBM和微软先后成为PC时代的巨头。互联网经济的突飞猛进,使谷歌、苹果、脸书和亚马逊等迅速崛起,在搜索、电商、社交媒体等领域建立起主导地位。 这4家科技巨头加上微软,是美国当今市值最高的5家公司,总市值超过8万亿美元,占到标准普尔500指数成分股总市值的25%。5年前,这5家公司的市值比重还不到10%;10年前,前5大公司的市值比重只占11%,而且只有微软和苹果两家科技公司。 谷歌长期统治了搜索引擎市场,份额超过90%;脸书则主导着社交网络,覆盖了美国60%的社交媒体访问量,约为第二名的3倍;亚马逊占到美国电商销售额的一半,约为第二名的10倍。在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期间,科技巨头成为最大赢家,股价在一年内上涨了50%甚至一倍。 在数字经济时代,科技企业很容易形成赢者通吃的马太效应,在自我发展中具有走向垄断的趋势。一方面,那些较早进入市场的科技企业往往拥有大量用户数据,且通常能锁定用户,使其不愿花费时间和精力转向较晚进入市场的企业;其拥有的用户数量越大,也就越能够利用数据来提升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进而吸引更多的用户数据,并从用户数据中获利。 另一方面,科技巨头还在利用用户优势建立壁垒、阻挠创新、损害消费者利益。 在缺乏竞争的状态下,科技巨头只会通过维护其垄断地位以攫取高额利润,而不会有很大动力推动持续创新和提高质量;科技巨头还会利用其拥有的海量数据来识别特定个人,从而精准投放广告或控制用户的习惯;个人数据泄露则可能严重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比如,2018年脸书上超过5000万用户的信息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政治数据公司“剑桥分析”获取。 甚至,随着这些科技巨头实力增强,它们开始挑战政府权力,危及国家安全。 推特和脸书都曾被指影响了2016年美国大选。2021年美国国会骚乱事件发生后,推特以“存在进一步煽动暴力行为的风险”为由,永久封禁了时任总统特朗普的账号,脸书等也冻结了其账号。 科技巨头还花费巨资游说官员,力图影响政策。2020年美国大选期间,亚马逊和脸书成为美国游说支出最多的企业。科技巨头的游说支出超过了能源、烟草巨头等传统游说大户,总计花费1.24亿美元用于游说和捐款,超过以往任何一次选举周期。 美正酝酿反垄断风暴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施反垄断政策的国家,1890年就颁布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1911年标准石油公司由于违反该法被拆解成34家独立石油公司。此后著名的反垄断行动还有拆分摩根财团和美国电报电话公司。20世纪70年代以后,由于美国公司遭受到激烈的海外竞争,加上新自由主义的兴起,反垄断行动明显弱化。 当时,芝加哥经济学派还发展出一套新的反垄断理论。先前的古典反垄断理论认为,行业高度集中不利于自由竞争,政府必须进行干预。但芝加哥学派认为,政府进行反垄断的唯一目标是使消费者福利最大化,而企业并购通常有利于提升效率和增加消费者福利。 但当今科技巨头控制的是数据而非物品,其垄断行为显然具有与传统垄断不同的特征。新兴的“新布兰代斯学派”复兴了《谢尔曼法》的“初衷”,认为反垄断不仅是为了保护经济利益,也为了保护美国人的政治权利,防止垄断企业侵犯美国人的自由与平等,危害美国的安全与民主。 应当指出的是,美国内一直存在着对大企业的民粹主义敌意。近年来,随着左翼和右翼民粹主义盛行,无论是进步派还是保守派都要求加强对工人、消费者和小企业的保护,打击科技巨头的垄断行为。 美国民众对科技巨头的看法也越来越负面。盖洛普的民调显示,对科技巨头持负面看法的受访者比例从2019年的33%上升至2021年的45%,持正面看法的比例从46%降至34%,要求加强政府监管的比例从48%增加到57%。 采取针对科技巨头的反垄断行动已是美国两党的共识。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都普遍认为科技巨头已经变得过于强大,应该采取措施削弱它们现有的主导地位,阻止它们继续变大变强。 美国国会和司法部从2019年开始,对谷歌、苹果、脸书和亚马逊展开广泛的反垄断调查。2020年10月,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发布《数字市场竞争状况调查报告》,称这4大科技巨头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抑制竞争、扼杀创新。该报告建议采取措施规制科技巨头的平台垄断行为,包括拆分平台、加强反垄断立法、强化反垄断执法等。 2020年,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和40多个州提起对谷歌的反垄断诉讼,指控它利用在搜索和广告业务上的垄断地位打压对手;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40多个州指控脸书滥用在社交网络中的主导地位,对潜在竞争对手采取反竞争并购,要求拆分脸书;苹果被指责像是“公路劫匪”,通过限制用户在服务购买方面的选择权来建立市场主导地位;亚马逊被指责支配自己电商平台上的小企业,完全剥夺了竞争。 拜登政府继承了特朗普政府时期的反垄断议程。拜登在其竞选纲领中承诺,将加强企业的反垄断调查,保护个人权益和隐私。他还曾表示不赞成奥巴马政府对硅谷过于友好的态度。 拜登已任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吴修铭为总统科技和市场竞争政策特别助理,并提名琳娜·坎担任联邦贸易委员会委员。这两位都是科技巨头最猛烈的批评者,这样的人事任命预示着拜登政府在反垄断领域可能采取更强硬的方式。 美国新一届国会也在加紧推进反垄断听证和立法。 2021年3月,众议院再次召集脸书、谷歌、推特的负责人举行听证会,批评这些科技巨头未能打击危险的政治谎言和有关新冠肺炎疫情的虚假信息。 民主党主导的国会正在起草10多项针对科技巨头的反垄断法案,其中建议加强政府的反垄断执法,收紧并购规则,强迫并购方证明其并购不会大幅度削弱竞争,拆分科技公司的数字平台和其他业务线,等等。 国会还在制定一项针对1996年《通信规范法》中“230条款”的法案。该条款为科技平台提供保护,使其免于对用户发布的内容承担责任。这些法案最早将在今年5月正式提出。 反垄断行动或旷日持久 面对美国政府的反垄断行动,科技巨头们也展开了反击。 谷歌声称其每年需要投入数十亿美元来研发产品,并将它们免费送给消费者使用;苹果宣称其应用商店扩展了新的市场和产品,开发者是苹果生态系统的主要受益者;脸书称其并购对手不是为了减少竞争,而是提高效率和增加创新,政府也无权拆分先前批准过的并购;亚马逊认为反垄断是过时思维,会迫使零售商退出其电商平台,剥夺小企业接触客户的便利方式。 目前,美国两党在反垄断的目标和手段上仍存在较大分歧。共和党更在意的是科技巨头主导的媒体平台对保守派观点的歧视。他们一直指责科技巨头在意识形态上倾向于自由派和民主党,随意限制或歪曲保守派的声音,特别是封杀特朗普及其支持者的观点。民主党则认为科技巨头放任虚假信息和仇恨言论大行其道,加剧种族歧视和社会分裂,危害美国的安全与民主。 美国针对科技巨头的反垄断行动仍处于初始阶段。无论是反垄断理论还是措施,都亟待更新与发展。当前美国政治极化严重,两党即使都在批评科技巨头的垄断,也不一定能达成大量监管共识。科技巨头可能不会像标准石油公司那样遭到拆分,甚至目前在理论上尚不清楚拆分它们能否解决根本问题。 另一项经常被提及的反垄断措施是增强数据的可移植性,即方便用户将自己的数据从一个平台转移到另一个平台。这种措施虽然得到欧盟的大力支持,但它也可能增加小平台的运营成本,反而会进一步强化大平台对用户的锁定效应。 美国当前对科技反垄断的理解,仍主要依靠20年前的微软案,但那还是互联网公司兴起前的案例。美国司法部在2011年至2019年间,也只提起过一次反垄断案件。种种制约因素决定了针对科技巨头的反垄断行动很可能旷日持久,也不能保证取得胜利,还需要更多的司法实践乃至国际通力合作,才能遏制科技巨头的垄断行为。 (作者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文章转自《环球》杂志) |